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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战行动计划出台 三省一市协同开展渤海综合治理
总浏览次数:2413   发表日期:2018-12-24 16:07:05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段丽茜)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底前,国控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明显减少,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沿海城市辖区内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在2017年的基础上下降10%左右。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开展渤海综合治理的范围为渤海全海区,环渤海的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以下统称“三省一市”)。“1+12”沿海城市,即天津市和其他12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为重点。主要目标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左右。

实施陆源污染治理行动。三省一市将加强汇入渤海的国控入海河流和其他入海河流的流域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国控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明显减少。三省一市还将整治直排海污染源、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防治农业农村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染等。沿海城市逐步建立重点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天津市、秦皇岛市开展总量控制制度试点。

实施海域污染治理行动。2019年底前,沿海城市全部建立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工作机制;2020年底前,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常态化防治。三省一市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建立实施湾长制。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2020年底前,将河北滦南湿地和黄骅湿地、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选划为自然保护地。加强河口海湾综合整治修复,其中河北省以滦河口、北戴河口、滦南湿地、黄骅湿地以及所辖渤海湾海域为重点,加快河口海湾整治修复工程。严控海洋捕捞强度,启动河北限额捕捞试点。

实施环境风险防范行动。2019年底前,建立沿岸原油码头、船舶等重点风险源专项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海域、重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等,建立海洋赤潮(绿潮)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信息发布体系。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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