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爱卫办评估、省政府同意,张家口市被授予“河北省卫生城市”称号。 卫生城市,是评价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始终将创卫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使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人人参与创卫、人人支持创卫的热潮。 经市爱卫办推荐,依据《河北省省级卫生城市称号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爱卫办于2017年9月对我市创建河北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社会公示。根据评估结果,认为我市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河北省卫生城市标准》。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正式授予我市“河北省卫生城市”称号。 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把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进而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