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7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将从2017年8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限。记者从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获悉,本年度将首次采取网上人脸识别认证、现场集中采集数据认证、单位上门采集数据和异地采集数据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的认证对象及范围为:参加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7年6月底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名册上的离退休、退职人员。 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实施步骤要看清 网上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凡已经采集人像建模的单位和个人,均实行“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人脸识别系统的具体实施步骤: 一、手机认证 (1)登录http://www.sjz12333.gov.cn,扫描页面中二维码,下载“石家庄掌上人社”app。 (2)单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行登录(新用户请按照提示完成注册后使用)。 (3)登录后可单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按钮。根据提示内容完成指示动作,完成动作后进入比对界面,单击“认证”按钮,即可查看认证结果。 注:手机认证未通过的,需参加单位集中采集数据认证 二、电脑认证 (1)使用ie浏览器打开网址www.sjz12333.gov.cn。单击“机关养老保险生存认证”。 (2)按照提示进行登录。 (3)单击“下载人脸识别控件”,下载认证所需控件。 (4)根据“认证控件安装指南.doc”安装控件,刷新网页后提示如下,单击认证按钮。 (5)单击开始认证,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动作。 (6)完成认证后提示,本次认证完成。 注:网上认证未通过的,需参加单位集中采集数据认证 未通过认证的10月底前重新采集 除了网上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外,本年度还将采取现场集中采集数据认证、单位上门采集数据和异地采集数据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数据采集认证:市区居住、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自理状态好的离退休人员,持发放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身份证,按所属单位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集中数据采集认证。 参保单位上门认证:认证单位对所属年龄偏大或患有重疾、常年卧病在床的不便或不能履行上述集中认证安排的离退休人员,要安排专人进行上门数据采集认证。 异地认证方式:对异地居住的,参保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人脸识别”系统认证摄像建模信息表》寄(送)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填写后,将信息表及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电子照片寄(送、传输)回原工作单位、人才中心或档案托管机构。上门和异地认证均可实行采集电子照片的方式进行。电子照片应为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电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640*480像素,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人脸识别”系统认证摄像建模信息表》,经单位确认盖章后,由单位将电子照片和建模信息表统一报送机关事业社保局进行建模。 有效认证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对未按要求参加认证的人员,自12月1日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在10月底前,由单位组织重新采集数据并认证。 冒领养老金不退还的采取法律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保机构将停发(或暂时停发)当事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离退休人员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2.被判刑收监执行的;3.已确定死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需重新认证的,单位依据本人申请,书面向机关事业社保局说明情况,在机关事业社保局计划时间内,实施数据采集认证,再予恢复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参保单位负责予以追回: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亲属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的;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延误办理的;3.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时间超过3个月仍无下落的;4.弄虚作假违规办理退休手续的;5.提供领取资格信息与待遇核实信息不符的;6.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对冒领养老金形成事实,且拒不退还的,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回。(记者李春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