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稳定唯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此,河北将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以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 根据意见,河北将探索研究个人信用记录、信用归集和信用应用等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河北省有关部门将加快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对接。 各地各部门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结合监管和服务对象实际,研究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明确分类标准,健全奖惩措施。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明确“红黑名单”产生的标准、程序及应用规则,依法依规规范发布行为,完善“红黑名单”退出机制。(记者史自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