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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总局:大量保健品广告未审就发 有企业伪造药监部门公章
总浏览次数:850   发表日期:2017-7-28 9:52:42

封面新闻记者 许雯

假神医“刘洪滨”掀起的保健品广告打假风暴还在继续。7月26日,封面新闻(thecover.cn)在第一届中国保健食品会议上获悉,全国药监部门正在大规模排查保健品虚假宣传,目前共计排查4000多条消息,发现所涉产品大多是“假冒”保健品的普通食品。不仅如此,大量违法广告未经药监局审查便发布,甚至有企业伪造药监局广告审查章。

保健品广告虚假宣传、欺诈中老年人行为尚未根本遏制

“我国保健食品安全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形势,2016年监督抽检总体样品合格率为98.1 %,比2015 年、2014 年分别升高1.6和4.2个百分点。”7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第一届中国保健食品会议致辞中表示。

但孙咸泽同时指出,保健食品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挑战,突出表现在仍有部分企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保健食品,利用网络、会议、电话、电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营销、欺诈销售,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功能声称,违法违规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特别是针对中老年人、病人的欺诈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如今,通过广告购买保健食品已经成为公众选择产品的途径之一。“保健食品针对特殊人群,决定其广告审查和刊播一定要秉承科学在先、创意在后,要求做到真实、不虚假、合法需要严谨,科学准确,这是审查广告的原则。”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处长马忠明看来,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危害很大,不少广告用药品的语言介绍保健食品,混淆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概念,欺骗误导消费者,甚至延误患者病情。

“特别是在肿瘤医院,很多散发的小册子,到了肿瘤医院的基本都是九死一生的病人,他听到任何一个信息能救他的病,他都会相信的,所以他们就抓住病人这种心理,这个药吃完以后能治愈,很多人就上当,上当以后就家破人亡,人没保住,财产也受到了很大的损失。”马忠明说。

大量保健品广告未经药监部门审查就发布

今年7月1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工商、质检、广电、网信等九部门联合启动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根据整治方案,九部门将在为期半年的时间里排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涉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以及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等。

据马忠明介绍,保健品广告违规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例如缺少生产批准文号、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等应有标识,超出说明书范围以外的表述,比如扩大保健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甚至承诺百分之百治愈。

“最近我们又查到很多违法广告基本都是没有经过药监局审查发布的,这种虚假广告非常多,甚至套用广告,有些地方伪造我们的广告审查章,他提交的审查原件上的(章)都是假的,已经到这种程度了。”马忠明在第一届中国保健食品会议上透露。

马忠明强调,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现在大量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和销售,所以有的时候广告可能是失控的。药监部门一旦发现违法广告,处置时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间互相推诿责任。

而随着法律的完善,药监部门面临的尴尬局面将有望终结。“今后会有追溯的唯一性,产品上的证件持有人就是唯一,就追你,你中间委托N个人做这个广告,我最后也是找你,你要承担这个责任,你自己要管理好你的销售,你的宣传,避免来回推。”马忠明提到,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起草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办法已经修订完成,正在报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审核,跟工商总局共同协商以后,将由两个部门共同发布。

他同时透露,由工商总局牵头制订的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也接近尾声。“下一步跟我们沟通意见一致以后,可能两部办法和标准同时发布,发布以后在法规完善方面是一个里程碑。”马忠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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