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方案》,方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省环境保护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根据该方案,我省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5倍、4倍执行。与北京相邻的13个县(市、区),雄安新区及相邻的12个县(市、区)执行一类标准。石家庄、保定、廊坊、定州、辛集执行二类标准。唐山、秦皇岛、沧州、张家口、承德、衡水、邢台、邯郸执行三类标准。其他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4倍执行。 “将环保税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三档,分区域实施不同的税额标准,旨在有效引导我省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处处长刘建伟表示,为保障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生态环境,我省环绕北京和雄安新区周边地区标准高于现行标准,与北京市标准基本持平。在环首都和环雄安新区核心区域较近的外围区域,按照低于京津环保税税额的下限,高于我省普通区域的税额标准,形成促进京津产业转移、河北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在其他8个设区市中,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地邻近山东省,衡水、邢台、邯郸三地邻近河南省,税额标准与周边省份保持一致;张家口、承德两地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综合考虑,这8个设区市平移我省现行的排污费标准。 有企业担心,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环保税改革会造成我省部分企业名义税负上升,但企业积极落实减排措施,享受减免税政策,可以使企业实际税负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省财政厅副厅长高云霄解释,2016年,全省征收排污费18.4亿元,其中一类区域占4.9%,二类区域占8.7%,三类区域占86.4%。“也就是说,全省86.4%的区域排污费仍维持原水平,仅13.6%的排污费会因税额标准调整而有所增加,其中增幅最大的一类区域仅占全省总额的4.9%,涉及名义税负上升的企业覆盖面控制在较小范围。” 高云霄进一步解释,主要是产品附加值不高导致部分企业税负上升明显。“2016年,税负上升明显的68家企业,主要集中在焦化、钢铁两大行业。这些企业产品结构单一,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主要依靠污染环境、消费能源来谋生存,日趋严厉的环保态势对企业盈利影响较大。通过精准实施区域间差异化政策,旨在倒逼这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记者周洁) |